为创新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职能发挥关口前移,促进诉源治理,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月15日,周村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举行《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会签仪式。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振,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奇聚,党组成员胡崇水,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尹红文参加活动。
活动中,周村区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共同签订《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意见》确定了三项基本原则、三项实质性化解程序机制和三种适用案件情形。《意见》强调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协作机制和疑难复杂问题会商机制、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和保密与宣传机制。
下一步,周村区检察院将以《意见》会签为契机,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作为做实行政检察的重要抓手,联合区司法局促进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为民解忧纾困,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