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明城市”第一波红利!淄博市首批589项事项无需群众提交证明材料

摘要 4月15日,淄博市发布《市本级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标志着淄博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一波“无证明”改革红利将惠及广大淄博市民。首批市本级免提交证明事项共589项,涉及30个部门单位。除政务服务事项外,覆盖水、电、学校、医院、银行、保险等多个公共服务领域。

近日,淄博中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张先生到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窗口办理培训学校开办业务,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启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程序,张先生只填报了告知承诺书,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就顺利办理了相关手续。张先生感叹道:“现在办事都不需要证明材料了,真是省时省力。”张先生如此方便快捷的办事体验,主要得益于今年淄博市开展的“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

4月15日,淄博市发布《市本级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标志着淄博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第一波“无证明”改革红利将惠及广大淄博市民。首批市本级免提交证明事项共589项,涉及30个部门单位。除政务服务事项外,覆盖水、电、学校、医院、银行、保险等多个公共服务领域。其中,直接取消证明事项209项,免提交证明事项380项。清单中,明确为直接取消的证明材料,自发布之日起不再收取,其他证明材料自2021年5月1日起实现免提交,有关办事部门单位不得向申请人索要。据悉,各区县《第一批证明事项免提交清单》也将于4月下旬发布,区县级事项实行标准化清单制,每个区县约500余项,自2021年5月1日起同步实现免提交。

建设“无证明城市”,是今年淄博市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的重要举措。“无证明”不等于“零证明”或不需要证明,是指淄博市市域范围内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服务机构在办理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时,无需申请人再到市域内相关单位开具证明,而是通过直接取消、数据共享、告知承诺、部门核验等方式实现证明免提交。

下一步,淄博市将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加快推进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推动“无证明”改革走深走实,全面落实“减证便民”各项服务举措,确保9月底按期完成“无证明城市”建设任务,以更强担当兑现改革承诺。

编辑: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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