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职能作用,实现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性化解,近日,博山区“1·3·49”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在博山法院召开。博山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于芳文,博山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丁隆彪,博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博,博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治国,博山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雷,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宋治国通报了博山区“1·3·49”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的案件基本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各执法机关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丁隆彪解读了《关于报备行政应诉案件情况的通知》,并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应诉案件报备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于芳文指出,博山区“1·3·49”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联合化解行政争议搭建了一个高效便捷的平台。调解中心49个成员单位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团结一心,劲往一处使,发挥各单位专业优势和领域特长,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积极梳理汇总相关经验做法,强化调解中心经验总结推广,将博山区“1·3·49”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打造成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
博山法院将继续整合司法、行政资源优势,高标准持续深入推进调解中心各项建设,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解中的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不断总结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经验做法,把博山区“1·3·49”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打造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亮点工程,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博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