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孙某、王某涉嫌滥伐林木罪被移送至山东省高青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因两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高青县检察院对两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生态资源保护不应成为区域发展的阻碍,太河镇化劣势为优势,以绿水青山为依托,走出了文旅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新路子,守住了千万年留下来的“金山银山”。
为守黄河安澜,护一方平安,全力护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高青县公安局加大工作力度,把握工作重点,聚焦主业、强化联动、服务群众,努力打造护航发展、生态保护新名片。
“我们岭子镇红色基因代代传承,红色传统没有丢过,今天还成为‘领跑’乡村振兴的新动能。”岭子镇党委书记常忠自豪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