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上午,淄博市张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全体委员会议召开。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明亮,市消保委秘书长韩发军,张店区政府副区长邹洪,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华等出席会议。
1月19日,博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全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淄博市博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委会工作报告》《淄博市博山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并选举成立新一届博山区消保委全委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的2020年度全国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将于近期进行,淄博市继2019年测评之后再度代表山东省入选测评城市。届时将会有工作人员向您开展问卷调查,我们诚挚的希望您积极配合、建言献策,当好淄博消费者形象“代言人”。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合同行为,化解校外培训合同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11月至2021年11月,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为进一步推进淄博消费维权工作,凝聚全市各界力量,营造淄博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12月2日上午,在齐盛宾馆国际厅召开了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二届全体委员会会议。
近日,临淄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消防产品、电动自行车和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化解重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近日,车站市场监管所在淄博红星美凯龙组织召开了张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车站分会成立大会。选举产生了张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车站分会第一届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全委会委员。
市场监管总局面向社会各界开展“第三届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广告大赛”,网络提交应于8月15日24:00前完成。
众所周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但对于谁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却众说纷纭,有的认为是经营者、生产者、服务者,有的认为是政府部门,还有的认为是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今天的“消费维权微课堂”,邀请全国十大最美消费维权调解能手,周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个私经济服务中心主任连传鹏,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讲解相关内容。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淄博市周村区在全面抗击疫情加快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了疫情期间良好的消费环境。凝聚共识,推进社会共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