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粮食局原副局长王传民受贿案,对被告人王传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受贿所得房产、车辆及赃款130万余元上缴国库;其...
8月1日,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省粮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传民受贿案。莱芜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传民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莱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传民...
日前,中共山东省纪委、山东省监委对山东省粮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传民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传民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