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鲁建,行政庭三级高级法官商利群,行政庭庭长陈磊,行政庭副庭长赵树一一行到高青县法院调研指导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工作。
6月24日上午,临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监司委主任委员徐继国一行12人,到临淄区法院就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6月2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人民法院大讲堂—审判业务培训课堂”,临淄区法院邀请区检察院、齐都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同堂培训。
6月4日,周村区法院开庭审理两起刑事案件,该两起案件均由周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文担任审判长并主审,周村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健出庭支持公诉。
6月4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法院环境保护庭庭长张玉杰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6月4日,淄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法院副院长田秀沛介绍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5月9日,江苏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玉柱一行8人到博山区“1·3·49”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调研。
伴着淅淅沥沥的小雨,一面锦旗被送到了高青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当事人李某激动地向案件承办团队说道:“真的太感谢你们了,多亏了法庭的公正审理,我们才能继续种这几亩田地!”
4月18日,博山法院开发区(域城)法庭走进域城镇石门村,以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审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最高法提出,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积极采取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强调审判既要成为对失足未成年人惩戒处罚的公堂,又应作为挽救教育的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