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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水务局原局长、黑旺镇原党委书记孙琦昌因受贿罪一审获刑3年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鲁0306刑初19号刑事判决。根据判决,淄川区水务局原局长,淄川区人大原常委、农业农村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孙琦昌(正科级)因犯受贿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罪所得人民币54万元,继续追缴后上缴国库。

编辑:      2018-04-26 14: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