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周村区法院与淄博市水利局、文昌湖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淄博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淄博萌山水务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志愿者共同前往淄博市文昌湖水域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强化生态环境检察作为服务大局和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坚持惩治、修复、预防全面发力,深化实践“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环境检察模式,着力以法律监督“组合拳”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4月13日,高青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环资案件庭审观摩暨增殖放流活动,黄河保护法实施后对在黄河非法捕捞水产品的首起刑事案件公开开庭、当庭宣判,并将两万余尾鱼苗放流黄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