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品牌宣传意识,提升各部门摄影、案例写作技巧,4月1日,周村区法院举行了司法宣传摄影培训暨金“周”天平·案例说第一期案例分享会。
3月30日,周村区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局全体干警进行“执行规范落实年”活动学习达标测试,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亮一行到周村区人民法院进行监督检查。
3月27日,临淄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新桂一行4人到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教育基地,就如何更好发挥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推进环境资源保护进行实地考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退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规则。但某些“职业打假人”借打假之名行牟利之实,不仅有违司法公平,背离食品安全法的初衷,也不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为助力企业发展,提供“‘周’到暖心”的法治服务,3月27日,周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褚云霞、刑事审判庭负责人郑曼带领部门干警来到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进行座谈交流。
为深入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诉源治理,3月27日,博山区人民法院与博山区司法局共同走进池上镇化解行政争议。
近日,在周村区法院执行接待室,执行双方当事人深情相拥、泪洒现场。执行干警跳出单一案件全面梳理矛盾根源,高质高效办结一起抚养费案件“治已病”,解决后续衍生案件 “治未病”的效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国有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3月22日,集团举办新《公司法》修订解读专题讲座活动。
近日,一名群众来到高青县人民法院法警值班处求助,称自己物品丢失。据了解,这名群众前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业务,通过安检时被提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允许带入法院,就将自己携带的一整盒香烟和打火机一并放入了危险品自弃处,准备等办完业务再拿回,没想到准备离开法院时自己的香烟就“不翼而飞”了。
3月7日上午,临淄区人民法院金山法庭联合山东鲁熙律师事务所、心禾公益组织,在鲁熙律师事务所举办“同心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助推临淄高质量发展”主题交流座谈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郑署光、政协委员孙晓敏和张倩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