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青县委宣传部发布2023年度全县“学习强国”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报。高青县人民法院及三名干警获通报表扬。
4月2日,周村区法院干警们走进淄博市体育运动学校,开展主题为“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的普法宣传课。
4月3日,周村区法院第一党支部8名干警前往淄博市烈士陵园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活动,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重温入党誓词。
4月2日,周村区法院召开品牌创建誓师大会,北京大学管理学博士、北京大学咨询协会荣誉导师、博山区政协参政议政人才智库专家蒋海涛受邀出席会议,在家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参会。
清明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确保了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在清明节到来之际,高青县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干警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
4月1日至2日,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二处处长张淑萍一行到淄博市调研指导人民监督员管理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聂玉彬陪同调研。
近日,周村区法院调解了两起继承纠纷案件,使原本不肯碰面、针锋相对的三兄妹握手言和。
近日,博山法院依法审结商某某拒不执行裁定罪一案,依法惩处拒执犯罪,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原告侯某从事货物运输职业。2021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某快运公司承运某新材料有限公司淄博到四川线路的货物运输业务。在此期间,被告某快运公司的员工牛某多次联系侯某将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货物运输至四川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