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新规”为闪离婚姻“减负”

摘要 彩礼是以婚姻为目的一种给付,蕴含着对婚姻的期盼与祝福。结婚后不到一年就闪离,彩礼是否该返还?返还比例是多少?伴随着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正式实施,这一问题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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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以婚姻为目的一种给付,蕴含着对婚姻的期盼与祝福。结婚后不到一年就闪离,彩礼是否该返还?返还比例是多少?伴随着2024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正式实施,这一问题迎刃而解。

“谢谢张法官,返还的这笔钱对我来说真是解了燃眉之急!” 毕某某对临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张凌燕感激地说。

“你们能达成和解,这也是我最希望的!”张凌燕笑着回应道。

2024年4月10日,张凌燕运用彩礼“新规”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彩礼返还的离婚纠纷。

【基本案情】

王某某与毕某某经媒人介绍相识,双方于2023年4月24日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婚前,毕某某向王某某支付结婚彩礼118500元,并给王某某购买了“三金”首饰。然而,婚后生活并没有像预想的那样美满甜蜜,夫妻俩因性格不合经常为“鸡毛蒜皮”的琐事发生激烈的争吵。王某某于2024年2月底向临淄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毕某某离婚。很快,毕某某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王某某返还结婚彩礼118500元。

【调解过程】

“双方遇到问题都没有做到有效沟通,导致矛盾越积越深,调解难度不小。”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凌燕一边翻看着案卷材料,一边和法官助理徐金莹分析着案件该如何化解。

“这起案件的案情符合刚刚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情形。”张凌燕对身边的徐金莹说道。“对,可以从这儿打开案件调解的突破口!”徐金莹兴奋地说。

很快,张凌燕和徐金莹制定了详细的调解方案,立即组织原被告进行了第一轮调解。

“离婚可以,但结婚彩礼和‘三金’必须返还!”案件调解过程中,被告毕某某情绪略显激动。

“彩礼是结婚赠给我的,都结婚这么长时间了,再说日常生活花费都不少,怎么返还?”王某某也言辞激烈。

和预想的一样,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让步,调解工作陷入了僵局。张凌燕迅速调整了调解方案,决定采用“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

“毕竟夫妻一场,如果真的缘分已尽,也应该好合好散,多考虑对方的付出和不易。对于彩礼返还数额,也要考虑你们婚后共同生活的实际情况,好好商量着解决嘛。” 张凌燕首先对被告毕某某进行引导和劝解,希望被告在彩礼的返还金额上能适当作出让步。

“你也要多考虑被告的经济情况,毕竟结婚彩礼也让毕某某背负了不少债务,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彩礼‘新规’,你们现在的情形是符合返还规定的,所以还是要多换位思考,多互谅互让,看看能返还多少彩礼。”张凌燕又对原告王某某进行了耐心地释法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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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经过张凌燕反复引导和劝解,原被告双方终于愿意心平气和地协商彩礼返还的数额。最终,双方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达成和解,毕某某同意与原告王某某离婚,王某某返还彩礼60000元及老凤祥手镯一个、项链一条、DR钻戒一个,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这起涉及彩礼返还的离婚纠纷被圆满化解。

【法官提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人民法院认定彩礼数额是否过高,应当综合考虑彩礼给付方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以及当地习俗等因素。

编辑:王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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