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我们将在全球的所有重要市场都坐上龙头老大的位子。” 美国运动品牌安德玛Under Armour(下称“UA”)的创始人兼总裁凯文·普兰克2015年9月对中国媒体表示。
他的豪言壮语说了不到一年,就在中国市场遭遇“成长的烦恼”。
6月29日,一则美国UA起诉福建省廷飞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下称“廷飞龙体育”)及其关联公司并将索赔至少一亿元人民币的消息在媒体圈发酵。
就在6月23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新百伦”商标纠纷案作出判决,美国知名鞋类企业NewBalance公司败诉,被判令赔偿中国公民周乐伦经济损失500万元,这家公司未来不得再使用“新百伦”商标。
中外商标侵权再起纠纷,这一次外资运动品牌UA能成功么?
NewBalance品牌的两次折戟
说起NewBalance,让消费者印象深刻的是那些带有“N”或者“NB”标识的运动鞋出现在年轻人脚上。
在中国,人们习惯叫它“新百伦”。但是,最初,它叫“纽巴伦”。
早在上世纪90年代,NewBalance就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当时它号称是拥有百年历史的“总统慢跑鞋”,但是,这家品牌却实行代理商制度。
当时,该品牌在中国的独家代理商使用的中文名字是“纽巴伦”。然而,NewBalance遇到“黑中介”。这家代理商私自扩大产量,获取了高额利润,还抢注了“纽巴伦”的商标,让其不得不改名换姓为“新百伦”,继续在中国市场淘金。
可是,NewBalance对商标的意识真是非常淡漠,其美国公司于2003年4月15日获得核准在中国第25类“鞋”上注册“NEWBALANCE”商标,在2007年11月1日起授权新百伦公司在中国境内使用上述商标。
没想到,广东一家民营鞋企的老板周乐伦早就成为“新百伦”中文商标的拥有者。
他在2004年6月申请注册“新百伦”商标,于2008年1月获准注册。同时,周乐伦还设立了企业,生产以“新百伦”为商标的男鞋产品,并在大型商场设有销售专柜。
2013年7月,周乐伦以新百伦公司侵害了其“百伦”“新百伦”注册商标权为由,请求法院判令后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9800万元,并且这一诉求得到了支持。
2015年4月2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新百伦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周乐伦涉案商标权的行为,赔偿周乐伦9800万元。这一判决是基于法院得到的被告财务证据,其在侵权期间的经营获利高达近2亿元。因此,NewBalance要为它在中国市场的侵权付出沉重代价。
面对这样的判罚结果,新百伦公司自然毫不犹豫上诉,这才有了6月份的二审判决,不过结局并没有逆转,只是罚款金额由9800万骤降至500万。而且,新百伦公司需在其开设的“新百伦(中国)官方网站”“NewBalance旗舰店”“NewBalance童鞋旗舰店”的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