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环保局约谈环境问题突出企业 拒不履行的将交法办

摘要

据鲁中晨报消息,4月30日下午,淄博市环保局约谈了27家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企业。这是进入2015年后,淄博市环保局第三次约谈问题企业。其中,部分企业甚至是第三次被约谈了。对此,淄博市环保局局长于照春表示,绝不会给这些企业第四次这样的机会。

被约谈企业包括淄博萱泽崧有限公司、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淄博万杰热电有限公司、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中铝山东有限公司、 临淄热电厂、淄博玥泺纺织有限公司等8家近期仍超标排放的企业;有旁路仍未按照要求拆除的淄博晨光海德热电有限公司、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淄博鑫胜热电 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也有因治理设施不完善的桓台盛翔焦化有限公司、淄博鑫港燃气有限公司、淄博傅山焦化有限公司、淄博宏源焦化有限公司、淄博金顺达焦电 有限公司、山东北金集团焦化有限公司、淄博宏达焦化有限公司、淄博宝塔焦化有限公司等8家焦化企业;以及欠缴排污费的博山区开发区热电厂、山东万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山热电厂、唐山热电有限公司、山东金海洋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淄博齐林贵和热电有限公司、山东耐火材料集团有限公司、淄博 嘉周热力有限公司、淄博周北热电有限公司、山东淄博傅山热电有限公司、临淄热电厂、淄博宏达热电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其中,有些企业对于以上问题,有重复存在现象。如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既存在近期仍超标排放,又旁路未拆除,还长期欠缴排污费等。

据了解,尽管根据省里的要求,在供暖期结束后,除了涉及保障民生的项目以外,不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必须实行停产治理。但因该通知转发到企业较晚因 素,淄博市环保局提出,5月10日是这些企业最后的治理期限。5月10日后,如果仍不能达标排放,就直接停产,这也是企业拆除旁路的最后期限。

同时,针对焦化企业存在的问题,淄博市环保局也一一指出了整改目标,如做好密封工作,杜绝无组织排放的发生;整改熄焦废水的处理等,5月底是最后期限。会议还提出欠缴排污费从法律上讲,是挪用国库资金的行为,5月10日前这些企业必须拿出还款计划,尽快补上排污费。

其实早在今年1月14日,淄博市环保局第一次集体约谈了42家企业,涉及电厂、钢铁、焦化、水泥,也有少数化工和纺织等行业。4月8日,再次对涉及全市烟 气旁路未拆除以及污染物超标排放的17家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因此,这已经是对企业第三次约谈了。其中,有些企业是第二次被约谈,有些已经是第三次了。环 顾整个会议现场,不乏熟面孔。

会议最后,于照春严肃地表示,这些企业在此次约谈后,仍不履行相关任务的,将依法把这些企业移交公安、检察部门办理。    记者 马斌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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