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王村镇某村村民赵某自2018年6月30日起,承租某村土地12亩及房屋2间,承包年限为11年。赵某于2020年6月、2021年1月起,分别迟延支付土地及房屋的租赁费。某村村委会多次向赵某催要无果,诉至法院,要求赵某向其支付土地及房屋租赁费共计22400元。
立案后,被告赵某有话要说,且看法庭如何抽丝剥茧,实现原告、被告角色互换,通过一案化解多年纠纷,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调解过程
张军院长指出: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民生案。
在了解到本案的基本案情后,文昌湖法庭的法官和调解员立即组织赵某和某村村主任进行调解。赵某一推开调解室的大门便怒气冲冲地抱怨道:
村主任回怼道:
双方情绪激烈,争论不下。“先降温,再调解”,文昌湖法庭法官助理马菲和调解员王莉决定适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分头做当事人工作,化解双方的矛盾。“孙主任,您先跟我到隔壁调解室”,递上一杯茶,王莉将村主任安顿好。另一边,法官助理与赵某单独沟通:“这个案子原告的证据比较充分,咱欠租赁费的事实也基本清楚,咱的这个钱如果不付的话,判决生效后村委会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那个时候再不执行,您甚至有可能会被归为‘老赖’的行列,对咱的信用影响很大!”
“村委这明明就是欺负人,我凭啥付这个钱,他们还欠我钱呢!”,突然的一句话让法院工作人员发现了案件可能调解成功的突破口。在仔细询问后,赵某终于道出了实情:“我原来给村委干过绿化工程,还欠我9000多元的施工费呢,他们不给我钱,我也不可能给他们钱!”,“这个欠款情况我们还不了解,稍等马上与村委进行核实。”赵某又补充道:“施工费拖了我好多年,村委换届后更是看不到希望,如果你们法庭能帮我要上这个钱来,我就付给他们租赁费!”
掌握到案件新情况后,法院工作人员让赵某暂时回避,单独向村主任了解,询问村委是否存在拖欠赵某施工费。村主任说道:“村里确实还欠赵某绿化带施工费,我们村委会在支付施工费期间,正好村主任换届,这是前一届村主任留下的烂摊子。” 法院工作人员劝说:“咱这欠款虽然是前一任村委产生的债务,但可不能‘新官不理旧账’,既然咱村委欠赵某施工费的事实是属实的,如果赵某就该债务单独起诉,跟咱们村委这边儿又得产生新的诉讼纠纷,时间和诉讼成本都很高,赵某刚才说如果咱村委能够付给他这笔施工费,他也愿意支付给咱村委土地和房屋租赁费,我们如果能一个案子想办法解决这两个问题,咱村委这边儿也省事儿呀。”村主任说道:“我们村委即使想付也付不了呀法官,我们村账上现在没钱,付不了他这笔施工费。”法院工作人员继续做工作:“如果赵某先给咱村委支付租赁费,咱村委能不能给赵某结清施工费?”村主任思索了很久:“可以,这样也好,省得再打官司了,赵某给我们付过来,钱到账了,我们就给他付过去。”
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法院工作人员再次单独找到赵某,提议:“我们找村委那边核实过了,您刚才所述的情况基本属实,但是村委那边账上也没钱,您看这样行吗,咱先支付给村委一万块钱的租赁费,钱到账了之后,村委马上再给咱支付施工费,剩下的租赁费等村委二十天内给咱结清了工程款,咱们再付剩下的租赁费,这样咱一个案子把这两件事情一起全解决了,也省得您再另案起诉了,还替您省去了诉讼成本。”赵某立刻回复:“哎,这样也行,我同意。”
法院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同时来到调解室,并拟定出解决方案:赵某支付某村村委会土地及地上房屋租赁费22400元,分期支付,于2024年11月20日前支付12400元,同年12月30日支付10000元。双方对调解方案予以认可,赵某表示:“如果我按照这个方案给了村委租赁费,村委能给我结清施工费,我愿意付这个钱。”村主任也说道:“这个钱我们确实也是拖欠很久了,只要赵某第一笔租赁费到账,我们马上跟他结清施工费!”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也达成私下约定:在赵某的第一笔租赁费支付完毕后,某村村委会于12月30日前支付拖欠赵某的施工费。
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顺利结案,法院工作人员把原被告送到法庭门口。
没想到一个案子我从‘被告’还能变‘原告’了,本来打算硬扛着不付钱呢,咱法庭替我省去了自个儿再去起诉的麻烦,真是帮我省钱又省心了!
咱们法庭真是帮了大忙,一个案子解决了土地租赁费问题、房屋租赁费问题,还解决了我们村之前留下的陈年顽疾,真是一个案子解决了我们三个心结!
典型意义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也是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最前线。“枫桥经验”要求人民法庭全方位做好、做优司法服务,将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减少衍生案件,努力以最少的程序化解人民群众的纠纷。而调解则是人民法庭为进一步做实“抓前端、治末病”,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文昌湖法庭在本案的调解过程中,抽丝剥茧,梳理出了本案涉及的多个法律关系,充分全面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和矛盾的一次性化解,以免发生解决一案、再生另案情况的发生。下一步,周村区法院文昌湖法庭将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情怀,坚持用老百姓看得见、听得懂、容易接受的方式释法析理,减少人民群众的诉累,化解人民群众的纠纷,以矛盾纠纷更优解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更大提升,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庭法官是自己身边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