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文昌湖法庭在本案的调解过程中,抽丝剥茧,梳理出了本案涉及的多个法律关系,充分全面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和矛盾的一次性化解,以免发生解决一案、再生另案情况的发生。
11月1日,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观摩团到周村区法院文昌湖法庭观摩。淄博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少红,协管领导吕兴勇等一行五十余人到现场观摩,周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文,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煜陪同。
4月11日,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长罗莹一行到周村区法院文昌湖法庭调研指导工作,淄博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建明,淄博中院刑三庭庭长王良春,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郑泽利,区法院党组成员、文昌湖法庭庭长安宝哲陪同调研。
4月1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罗莹一行到周村区人民法院文昌湖法庭调研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