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执行执“顽瘴” 终本清仓清“痼疾”

摘要 9月12日,周村区法院执行局继续组织开展小标的案件“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本次行动重点拘留对象为案件标的额较小,但较难找到的被执行人。

9月12日,周村区法院执行局继续组织开展小标的案件“终本清仓”专项执行行动。本次行动重点拘留对象为案件标的额较小,但较难找到的被执行人。

本次行动前,执行局警务中心根据执行案件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执行标的情况、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潜在的风险等因素,认真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制定了具体的执行实施方案,依据拘传、拘留的风险评估情况,确定本次执行行动参与人员、开始时间、分组、车辆及路线计划。9月12日凌晨5点,21名执行干警分为三组,一组拘留周村区内被执行人,另外两组分别奔赴张店区、桓台县对居住在该地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行动持续3小时,共成功拘留被执行人7人。最终7人7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到位案款4.8万元。




案情聚焦



徐某某与安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被执行人安某涉案较多,一直未查询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准确住址不确定。但经本院执行干警与申请执行人徐某某的配合,确定了安某的准确居住地址,最终将其拘留到庭。

在对被执行人安某到庭调查过程中,通过对其手机内财付通账户进行搜查时发现,因其账户已有多案冻结,被执行人安某转而利用其父亲财付通账号,多次进行消费活动。自今年4月份起,每月消费金额可达7、8万之多,并有出入某会所的消费记录。查询到上述情况后,本院执行干警迅速固定证据,将该账户的流水情况进行保存,并告知安某因其上述行为,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并将对其父亲帮助隐瞒财产情况的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罚。安某得知上述利害关系后,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交纳第一笔案款2.5万元。


本次行动,执行干警与法警大队派驻执行局中队配合,对各被拘留人员的生活习惯、详细住址进行了充分的走访和排查。根据被拘留人的生活习惯确定抓捕时间、抓捕顺序及抓捕地点,有效提高了抓捕效率,成功拘留了多个较难找到的被执行人,使一部分长期未结且找人难的案件得到了有效的推进。

法警大队派驻执行局中队组成人员均为具备一定执行经验的司法警察,在过去的执行工作中养成较高的执行敏锐性及较成熟的矛盾化解能力。今年以来,周村区法院高度重视司法警察在执行工作中的重要地位,让法警大队派驻成员融入到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使其成为周村区法院执行工作不可替代的一部分。

下一步,周村区法院将坚持执行为民,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和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以重拳铁腕维护司法权威,守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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