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规划与投资监管)7.重大担保事项管理

摘要 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规划与投资监管)7.重大担保事项管理

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


【事项类别】:(一)规划与投资监管

【权责事项】:7.重大担保事项管理

【履职方式】:核准

【工作内容】:对出资企业及重要子公司为其参股企业、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之外的国有企业提供担保事项实行核准管理。对重大的担保事项,研究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审议。

【设定依据】:

1.《公司法》第15条

2.《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0、32、33条

【履职规范】:

1.《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管理办法》(淄政办字﹝2020﹞2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管若干规定的通知》(淄政发〔2023〕4号)

【牵头科室】:产权与收益管理科

【办结时限】:符合规定且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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