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
【事项类别】:(一)规划与投资监管
【权责事项】:8.国有产权登记管理
【履职方式】:登记
【工作内容】:对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制企业持有的国有产权进行登记管理,监督检查和汇总分析全市国有产权登记和变动情况。
【设定依据】:
1.《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30条
2.《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28条
3.《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9号)
【履职规范】:
1.《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国资产权字〔2015〕42号)
2.《关于规范市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淄国资字〔2019〕66号)
【牵头科室】:产权与收益管理科
【办结时限】:符合规定且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