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规划与投资监管)8.国有产权登记管理

摘要 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规划与投资监管)8.国有产权登记管理

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


【事项类别】:(一)规划与投资监管

【权责事项】:8.国有产权登记管理

【履职方式】:登记

【工作内容】:对出资企业及其各级控制企业持有的国有产权进行登记管理,监督检查和汇总分析全市国有产权登记和变动情况。

【设定依据】:

1.《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30条

2.《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28条

3.《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9号)

【履职规范】:

1.《山东省国资委关于做好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国资产权字〔2015〕42号)

2.《关于规范市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淄国资字〔2019〕66号)

【牵头科室】:产权与收益管理科

【办结时限】:符合规定且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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