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规划与投资监管)6.重大融资事项管理

摘要 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规划与投资监管)6.重大融资事项管理

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


【事项类别】:(一)规划与投资监管

【权责事项】:6.重大融资事项管理

【履职方式】:核准

【工作内容】:对出资企业及重要子公司发行债券、融资租赁、重大项目长期贷款和利用外国政府专项贷 款等债务性融资行为进行核准管理。对重大的融资事项,研究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审议。

【设定依据】:

1.《公司法》第67条

2.《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0、31、33条

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32条

【履职规范】:

1.《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管理办法》(淄政办字﹝2020﹞2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管若干规定的通知》(淄政发〔2023〕4号)

【牵头科室】:产权与收益管理科

【办结时限】:符合规定且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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