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
【事项类别】:(一)规划与投资监管
【权责事项】:5.特别监管类投资项目管理
【履职方式】:审核或核准
【工作内容】:对出资企业及权属企业按规定报送的投资项目履行出资人审核程序,实行核准管理。对于特别重大投资项目,研究提出意见后,报市政府审议。
【设定依据】:
1.《公司法》第67条
2.《企业国有资产法》第30、33条
【履职规范】:
1.《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融资、担保管理办法》(淄政办字﹝2020﹞26号)
2.《淄博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2023年版)》
3.《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监管若干规定的通知》(淄政发〔2023〕4号)
【牵头科室】:产权与收益管理科
【办结时限】:除市政府审批事项外,符合规定且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涉及股权投资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