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感谢工会!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李某家属激动地说。
近日,周村区法院民庭法官与区工会联合发力,本着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并重的原则,成功调解了一起工伤案件,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2021年4月份,李某到山东某金属材料公司工作。同年6月李某驾驶摩托车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成“植物人”,经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后经仲裁裁决山东某金属材料公司支付李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合计15万余元及每月支付李某伤残津贴近四千元直至领取条件灭失为止。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周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考虑到李某受伤至今已经两年多的时间,医疗开销、家庭日常开销巨大,生活艰难。劳动者急需赔偿款解决生活困境,企业愿意赔偿但资金紧缺。原告索要赔偿金之迫切与企业经营存在的实际困难是案件调解的主要矛盾点。根据《周村法院助企十五条举措》,劳动者合法权益要维护,企业的经营困难也要考虑!本着这个调解原则,承办法官通过周村区总工会对接企业工会,了解到企业并非恶意不赔偿,而是因为业务回款一直不到位,资金周转困难,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希望法院给予一定宽限。同时每月支付劳动者伤残津贴周期太长,希望法院能一次性彻底解决双方赔偿事宜。同时也了解到李某家属平时要照顾李某,每月领取津贴太麻烦,也同意赔偿金额上作出让步和单位一次性处理完毕。通过征询双方真实的调解意愿,法院和工会确立了“劳企双保、一次办好”的调解方案,一方面引导公司尽最大努力筹措资金,一方面向劳动者介绍该公司的经营现状,希望双方能互让一步。最终劳动者与企业达成和解协议:企业一次性支付劳动者25万元并当场履行。至此,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画上圆满的句号。
下一步,周村区法院将牢固树立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维护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理念,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把小案办出好效果,努力以个案公正聚集司法公正的磅礴力量,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周村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