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法院:实地勘察明事实 公正审判护正义

摘要 近日,临淄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结一起破产企业取回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张方带领审判团队对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涉案财产进行实地调查,确保一审准确查明事实,审判客观公正。

近日,临淄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审结一起破产企业取回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张方带领审判团队对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的涉案财产进行实地调查,确保一审准确查明事实,审判客观公正。

据了解,2016年,原告济南某安装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被告山东某装备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山东某工贸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协议约定:乙公司欠甲公司工程款3 550万元,其中3 000万元由丙公司以资产抵偿,因丙公司是乙公司全资子公司,丙公司同意用自有部分资产为乙公司偿还上述欠款。协议签订后,上述财产便交付给甲公司并由甲公司占有、使用。2021年、2022年,乙公司和丙公司分别被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甲公司向乙公司、丙公司破产管理人申请协议项下的财产归于甲公司所有,但乙公司、丙公司管理人以协议项下不动产未予登记为由告知甲公司申请不成立。

为查明涉案不动产登记、归属问题,承办法官张方带领书记员崔晓华赶赴章丘市丙公司厂房所在地进行了实地勘察。抵达现场后,承办法官对现场厂房实际使用人甲公司及厂房的建造者丙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细致调查,随后到村委会核实厂房占地征地实际情况,并全面查阅了相关书面资料。通过此次实地勘查走访,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公正裁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今年以来,临淄区法院深入推进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坚持“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职能定位,注重从“坐堂问案”到“实地察案”,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不断提升辖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来源:淄博临淄区人民法院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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