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消费要理性 选择医院要谨慎

摘要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淄博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医美消费要理性,谨慎选择医疗美容机构。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维护医疗美容诊疗秩序和市场秩序,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淄博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医美消费要理性,谨慎选择医疗美容机构。

分清医疗美容和生活美容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生活美容:是指运用手法技术、非医疗器械设备并借助化妆、美容护肤等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人体表面无创伤性、非侵入性的皮肤清洁、皮肤保养、化妆修饰等服务的行为。

选择医美机构要“三查看”

一是查看从事医疗美容的机构是否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的核准项目;

二是查看主诊医师是否持有经注册的《执业医师资格》、护理人员是否持有经注册的《护士资格》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人员信息可以登录国家卫健委官网查询验证);

三是查看实施医疗美容项目是否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

警惕医美广告中“六大陷阱”

一是广告宣传中是否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如“100%安全”“零风险”“最佳”等用语;

二是广告宣传中是否含有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如利用顾客、网红达人等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的;

三是医美广告中是否标注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没有经过审查的广告可能存在违法问题;

四是广告宣传的医美项目是否属于已取得的许可范围;

五是广告中是否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关联,或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成功”等积极评价关联;

六是医美广告是否由非医疗机构所作,如美容院明示或暗示可以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切记医美广告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医美有风险  安全放首位

医疗美容归根到底是一种医疗行为,而任何医疗行为都是有风险的。消费者选择医疗美容前,一定要对所做项目风险进行全面了解,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要因一味求美而忽视风险隐患,不要幻想医美就是随心所欲的“易容术”。

不轻信医疗美容机构的口头承诺,一定要与医美机构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价格费用、产品信息、权利义务等,并保存好消费凭证。同时,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量力而行,不要轻信营销人员的推荐,谨防“美容贷”陷阱。

来源:淄博市消保委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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