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2年12月15日,消费者反映其前期在某火锅店充值3600元消费金,现该店停业,经营情况不明,该店之前的联系电话处于停机状态,消费者卡内还剩1433元金额未消费,消费者希望协调退还剩余的未消费金额。
【处理过程及结果】
受理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联系某火锅店并到实地进行现场核实,经核查,该店因为疫情影响无法维持经营,已经注销营业执照,商家已将闭店通知和联系电话张贴在店门口。工作人员将相关情况和联系电话告知消费者,之后消费者通过电话联系获得退费,消费者表示满意。
【消费提示】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履行与消费者约定好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风险警示、售后服务和民事责任等。商家出现闭店、撤店等情况,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并按照规定退赔相应费用,不应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退费。如有违反,不仅影响自身信誉,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预付卡具有提供服务的滞后性,消费者在得到一定优惠的同时,可能面临损失同期利息、限制选择范围、遭遇不平等格式条款、商家易主、店方倒闭甚至卷款潜逃等风险。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一要认真了解办卡商家经营资质;二是细致考察商家的信誉情况;三要详细阅读有关合同条款,最好签订书面购卡协议;四是理性权衡商家优惠幅度和预付款额之间的风险,避免一次性存入大额资金,造成较大消费风险;五是密切关注商家的经营状况,关注预付卡的余额和效期,及时消费,发现异常及时维权。
来源:博山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