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桓台全面推行“场所码”扫码通行

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预警和监测,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性、有效性,现就全面推行桓台“场所码”扫码通行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全面推行“场所码”扫码通行的

通  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预警和监测,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精准性、有效性,现就全面推行桓台“场所码”扫码通行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场所码”适用于本县各类重点场所出入口的通行核验。重点场所主要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景区景点、文化娱乐等经营性场所;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场所;医院、药店、诊所等场所;各类公共交通场站、公共交通运营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桓单位;各类居民小区等相对封闭场所;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其他重点管控的公共场所。

二、重点场所管理人员通过关注“桓台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在申请页面如实填写信息完成申请,生成“场所码”。需要两名管理员分别申请入口码和出口码。

三、市民使用扫描“场所码”通行,在首次扫码时,需要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登记。通过“管理家人信息”功能,可为没有手机的老人或小孩注册个人码并打印,出入重点场所时需出示纸质个人码。

四、市民出入重点场所时,应当使用“爱山东”APP“扫一扫”功能或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场所码”,经核验后予以通行;老人、孩子等特定人群出入各类重点场所时应出示个人码,由场所管理人员扫码核验后予以放行。

五、重点场所管理人员要严格核验出入人员扫码及健康信息、核酸检测信息,对持有绿码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一律放行,不得设置其他限制条件;对发现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拒绝该人员进入,并在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防控部门应立即按照防控管理要求启动管控措施。市外入桓返桓人员出入重点场所,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个人健康信息及国务院行程卡,重点场所管理人员要如实登记出入时间,并及时向属地镇(街道)、村居(社区)报告。

六、各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点场所张贴“场所码”及出入扫码登记情况进行巡查,确保落实到位。

七、对重点场所管理者或经营者以及进场市民拒不执行“场所码”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场所码”出入登记涉及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相关信息用于疫情防控之外的任何用途。

咨询电话:0533-8227658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

来源:桓台融媒

编辑:刘璐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