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消保委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用心精心部署
“3·15”纪念活动是传统性全国性的活动, 它既是展示政府及各部门依法维权工作成果的重要平台, 又是宣传普及法律法规, 提高消费者和经营者法律意识的重要载体,我们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2022年山东省工作动员大会、淄博市品质提升年动员大会会议精神的重要工作来抓。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的通知》,制定了《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方案》。区市场监管局成立由局长艾书波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区局所有科室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了纪念活动工作目标,综合考虑周村区疫情防控工作特殊情况,进行合理分工安排。
聚力合力维权
3月4日上午,召开周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会议传达《周村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部署了全区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事宜,对“315”现场纪念活动各单位职责进行了分工布置。各成员单位对2021年度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情况和2022年的工作打算进行了介绍。联席会议的召开,提高了思想认识,梳理了各部门职责,进一步整合维权资源,发挥部门业务优势,合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区委宣传部及区消保委委员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市民投诉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交警大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与区委宣传部联合区消保委相关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市民投诉中心等,组织召开3·15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3·15”纪念活动总体方案及区消保委各相关单位在围绕我区“品质提升年”决策部署,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公平消费、放心消费、品质消费环境建设,全面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开展的各项工作及数据,扩大消费维权工作和监管执法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各单位按照要求上报了新闻发布稿件,拟定于3月9日上午在区政务中心第二会议室召开的发布会因疫情改为各单位自行发布。
活动丰富多样
202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近日纪念活动,从线上和线下同事开展,因疫情原因,现场纪念活动及系列活动取消,但总体宣传有序进行,起到了良好效果。
(一)以“消费维权法律服务站”为平台,八大系列活动有序开展。3月2日上午,与司法局联合召开周村区消费维权法律服务站品质提升会议。会议通报了《周村区消费维权法律服务站品质提升方案》,方案包括优化老年消费环境建设、大学城大学生消费环境建设、家具市场消费环境建设、电热锅产品质量提升、规范电子商务(食品类)经营、促进不锈钢行业健康发展、农村消费品质提升建设、家用汽车销售行为规范建设等八大方面。“3·15”活动期间重点开展的老年消费维权法律服务、大学生消费维权法律服务、消费维权进农村大集、家具市场消费维权法律服务四项具体工作。
1.3月4日下午,周村区消费维权法律服务来到了永安街街道办事处光明社区。活动中,区消保委分会负责人、司法所负责人、胜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老年消费者讲解了防范消费欺诈知识,提醒老年消费者理性消费、谨慎消费。现场发放《消费维权手册》50册、宣传单100页,受理处理消费咨询服务10人次。
2.3月4日上午,周村区消费维权法律服务来到了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凤鸣社区。活动中,区消保委工作人员向现场老年消费者生动讲解了防范消费欺诈知识,提醒老年消费者谨慎消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山东沂川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大家共同学习了民法典有关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向现场消费者讲解了有关消费知识。司法所和消保委分会负责人联合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发放《消费维权手册》200册、宣传单300页,受理处理消费咨询服务30人次。活动中,大家共同走进老年保健品商店,现场体验了营销方式,认为应当进一步加大对该类经营场所和经营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保障产品质量、防范虚假宣传,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3.3月8日上午午,周村区消费维权法律服务来到了永安街街道办事处朝阳社区。活动中,区消保委秘书长连传鹏、周村胜峰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玲向老年消费者讲解了防范消费欺诈知识,与老年消费者开展维权互动,提醒老年消费者理性消费、谨慎消费。公示社区维权律师联系方式,及时受理处理消费方面的纠纷。永安市场监管所所长薄存文在社区广场,利用宣传展板向参加“三八妇女节”活动的消费者讲解了消费维权知识,倡导提升消费品质。本次法律服务、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消费维权手册》100册、宣传单100页,受理处理消费咨询服务20人次。
(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暨投诉举报工作培训会议。3月2日上午,召开周村区12345热线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会议。会议通报2021年度投诉举报整体情况,分析了群众不满意件存在的问题,对消保委分会、市场监管所(分局)的工作人员从调解技巧、沟通能力提高、工作职责态度、法律法规适用、违法行为查处、案件回复回访等方面进行了培训,提高了大家的整体处理能力。局长艾书波要求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扎实有效保护保护权益,营造公平消费环境,不断提高群众回访满意率。与会的律师和志愿者认为应当依法处理无理诉求、不合法诉求、职业索赔和不属于法定职责范围的商事合同纠纷。通过会议,还建立了与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发挥法律资源优势,让律师积极介入消费纠纷处理,扩展了纠纷解决路径。
(三)开展315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整治以辖区女性消费者消费较多的化妆品零售店、大型商超、美容院、美发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包括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制度、销售使用的产品标示标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化妆品标示的贮存条件和方法进行贮存、是否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或利用节日进行捆绑销售和虚构原价进行打折促销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自制化妆品和经营使用假冒伪劣、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周村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0余家,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
(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大学生消费者群体依法维权的意识,提高品质消费能力,保护消费权益,促进放心消费,全面优化全区消费环境建设,为淄博转型加速度做出更大贡献。进一步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参与维权事业,发展和壮大消费维权力量,周村区消保委、共青团周村区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三所大学聘用了30名周村区2022-2024年度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
2021年,全区消费维权志愿者积极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参与各类消费维权活动,配合消保委和市场监管机关监督、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为我区消费维权事业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推动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化建设,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推荐评选,表彰了杨传磊等10名“周村区2021年度优秀消费维权律师志愿者”、15名“周村区2021年度优秀消费维权志愿者”。
(五)坚持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
对2月份投诉情况进行整理,并对重点企业进行了公示。根据区域实际,结合投诉热点难点,在家具市场开展了商场专门公示,在每个商场设置投诉信息公示台,将投诉信息进行公示,将有关信息告知消费者,引导消费者选择消费,扶优抑劣,倡导诚信守法经营,督促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线上线下并行
自3月8日爆发疫情以来,区消保委将宣传主阵地移至线上,集合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撰写并发布了《共促消费公平、提升消费品质倡议书》《抗疫有我,周村消费维权志愿者在行动》《共促消费公平,共度特别“3·15”》《隔离学习提素质,携手抗疫共努力》《周村区企业诚信守法促公平倡议书》和《战疫最前线 “老兵”在坚守》等文章,通过智慧周村、山东商报、头等网等媒体进行线上宣传,引导群众理性消费、理性维权,共创和谐、携手抗疫。
值班值守维权
认真组织机关单位人员收看省局和央视举办的“3·15”晚会节目,密切关注省局和央视“3.15”晚会相关内容,对晚会曝光的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妥善处置,确保消费诉求有人接、有人办。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畅通12315热线,投诉举报中心执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受理和处理3.15期间的消费投诉举报,充分展示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服务消费者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