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消费警示之进口水果

摘要 为切实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水果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淄博市消保委现提出如下消费提示

随着春节的临近,走亲访友开始多起来,带一箱进口水果走亲戚,既显得高档还倍有面子,但是,近期全国多地相继发生进口火龙果、龙眼等水果核酸阳性问题,表明进口水果存在携带新冠病毒的风险隐患。为切实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水果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淄博市消保委现提出如下消费提示:

一、特殊时期,请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选择正规超市、卖场、水果专营店购买进口水果,拒绝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水果,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水果等。

二、选购进口水果时,请使用手机扫一扫溯源码查询水果产地、来源、进口检验检疫信息,仔细确认与实际包装信息是否一致。

三、选购时请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购买进口水果或者接收进口水果快递包裹后,要用酒精或消毒湿巾对外包装喷洒或擦拭消毒,处理完后立即清洗、消毒双手,洗手前避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再根据水果特点选择合适的清洗方式洗净后食用。

四、请关注官方发布的进口水果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发现已购买涉疫进口水果,应立即停止食用,并避免接触,封存涉疫物品不要随意丢弃,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物品的来源、品种等信息,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

五、如发现进口水果相关经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线索,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违规行为。

编辑:王蓓蓓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