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价格涨 消费权益得保障

摘要 过了小年就是年,春节越来越近,一些商品和服务开始不同程度的涨价。尤其是洗车、理发及定制加工等与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服务价格涨价较大,周村区消保委、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选择消费。

消费者李女士今日去洗车店洗车,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价格已经由30元涨到50元的告示,商家也没有及时口头告知。等李女士洗完付钱时,认为不合理,以没有告知和任意涨价违法为由拨打12345举报。区市场监管局受理后进行了处理。被投诉举报人称已经在经营场所设立告示牌将涨价情况进行了公示,但由于洗车的太多,员工很忙碌所以没有口头告知。经调查,经营者所述情况属实,其涨价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李女士要求退还涨价金额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过了小年就是年,春节越来越近,一些商品和服务开始不同程度的涨价。尤其是洗车、理发及定制加工等与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服务价格涨价较大,周村区消保委、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选择消费。

从法律法规分析,除了政府定价商品和政府指导价格,比如疫情期间制定的在一定时间范围的蔬菜、粮油及药品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其他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价格法》第十一条,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二)在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 (三)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 (四)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因此,本案相关的洗车、理发等服务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可自主定价。但根据价格法的规定,经营者也应当适当合理涨价,必须明码标价,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从经营成本来看,很多行业都已经放假,节假日工人工资是平常的三倍,工人难留,所以服务不涨价就得赔钱。即便是经营者自己劳动,也是一个道理。况且冬天户外天冷、水冷,经营者也不容易,需要广大消费者予以宽容和理解。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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