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你我力量 共创放心消费环境

摘要 为持续推进消费环境改善,全面促进消费,激发消费潜力,力争将淄博建成消费环境最安全、最放心,消费者最满意的城市之一,现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凝聚你我力量  共创放心消费环境

倡  议  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常态化消费者满意度调查评估机制工作要求,中国消费者协会从2017年开始组织开展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其目的是通过满意度测评,真实反映消费者对于消费市场的评价和需求,查找和分析影响消费满意度提升的问题和短板,为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消费环境建设提供参考意见。2019年淄博市首次入选,最终在100个城市测评中排名全国第9,全省第3。今年,淄博市继续被列为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城市,为持续推进消费环境改善,全面促进消费,激发消费潜力,力争将淄博建成消费环境最安全、最放心,消费者最满意的城市之一,为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智慧和力量,现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积极参与,主动作为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全面促进消费,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消保委组织作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积极做好消费者满意度提升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各委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和《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法律义务,牢固树立“放心消费在淄博”创建主体理念,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加强对消费环境和消费供给短板的改进管理,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效能,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

诚信经营,放心消费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市市场经营主体要进一步提高商品和服务质量,珍视服务信誉,满足广大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建立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按规定要求供货商提供并留存营业执照、许可证、产品生产审批等必要文件,不购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三无”商品。严格执行商品“三包”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制度,认真对待消费者意见建议,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投诉不出经营场所基本化解的工作目标,引领带动本行业,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和赞誉。

齐抓共管,协同联动

消费维权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委员执法单位要建立密切配合、互通信息、有效磋商、分流转办、社会共治的互动协作机制。要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强化消保委基层组织,特别要加强消保委分会、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即:“一会一站”的规范化建设,建成区县、乡镇、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三级联动高效便民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切实提高全市消费维权工作的便利效能化水平。提升12345市民热线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实现投诉举报即时分送、24小时回应,力争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100%满意,实现消费维权工作效能最大化,切实提高消费者满意度。

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持续加强与媒体的通力合作。希望媒体委员单位充分发挥好宣传与监督作用,围绕“放心消费在淄博”创建工作广泛宣传,引导推动市场经营主体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作出放心消费的郑重承诺,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在社会的影响力。倡导各委员单位针对不同消费群体尤其是老人、儿童和广大农村消费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体验活动,做好《消法》宣传,引导科学、健康、理性消费,不断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水平,从根本上保障消费者满意度。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共同努力,凝集力量,共创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为建设品质淄博,活力淄博,时尚淄博贡献力量!

编辑:杨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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