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当外来务工人员佘某某被周村永安派出所的民警宣读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决定后,悔不当初。连连说“不应该、不应该,太傻了!”但后悔也无法摆脱违法的事实,只能吸取教训,绝不再犯。
原来,在周村找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佘某某今年已经五十多岁了,因年龄大不好找工作,便在多年前通过路边广告伪造了一个假的身份证企图“蒙混过关”。没有想到来到周村,还没有出门找工作就碰到了千佛阁社区网格员对辖区永安南路进行人口普查入户登记。网格员见佘某某出示的身份证没有防伪水印,且照片非常模糊,疑似伪造,遂立即通过“警网融合APP”将情况汇报至社区民警,民警到达现场后认定佘某某身份证确系伪造,遂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在派出所,佘某某如实交代了因年龄早已超过了50岁,找工作多次因超龄被拒,为了找工作便利,遂于3年前伪造了一张比实际年龄小五岁的假身份证,并曾在宁夏、烟台等地多次使用,没想到却在周村被永安派出所识破。根据其违法行为,周村公安分局对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三日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