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公安经过18个月的专案侦办,冯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于2019年12月30日由高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首犯冯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制猥亵罪、强奸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9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1年5个月不等。该案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淄博市判决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17年以来,以冯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陆续纠集多名组织成员,在淄博张店区、高新区、临淄区、桓台县等地,通过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不平等条款、房屋买卖合同等诸多套路放贷,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诈骗、强奸、虚假诉讼等各类犯罪活动20余起,非法获利416余万元的现金和房产。该组织随意侵犯公民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对借款人、担保人及其家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在淄博高新区及张店区周边造成了极其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辖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案件侦办过程中,淄博高新区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题会商,配齐专案组所需人力物力,多次亲赴办案单位指导案件办理,及时解决问题。市局刑侦、技侦、网安等业务部门大力支持,及时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撑,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进展。分局积极对接检法部门,联合同步上案,加强对案件逮捕、公诉、审判等环节的指导,把握案件方向,提升办案质量。专案组全体民警艰苦奋战、全力攻坚,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仍持续与省、市两级检、法机关进行案情会商,补充完善材料,确保了该案全案全结。
冯某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成功打掉,震慑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充分展现了淄博高新区公安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和参战民警过硬的业务素质以及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顽强作风。淄博高新区公安也将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为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岳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