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与消费维权“联姻” 基层消保委进一步完善

摘要 8月14日上午,周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联合召开区消保委分会成立暨法律服务机构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设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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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上午,周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联合召开区消保委分会成立暨法律服务机构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设立会议。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明亮、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委办公室主任韩发军、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韩锋、周村区司法局副局长李涛以及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和消保委分会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据了解,周村区消保委在规范建设“法律服务机构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中,对全区律师服务村居(社区)基本信息进行了采集,并制作了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联络员信息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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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联络员信息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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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基本信息表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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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区市场监管局局长韩锋介绍了市场监管机构改革以来消保委组织建设情况,当前充实完善消保委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联合建立法律服务机构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举措,是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的积极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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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主持人宣读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消保委分会和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的指导意见》《关于同意成立周村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王村分会的批复》等9个分会成立的批复及在9个分会设立消费纠纷调解工作室的决定。区司法局李涛副局长宣读《关于建立法律服务机构消费维权法律服务联络站建设工作意见》并为山东靖安律师事务所等五家法律服务机构授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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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明亮对周村区在全市率先全面成立消保委分会并充实完善分会组成人员,在分会设立“调解工作室”,以及借势借力、整合资源在全区法律服务机构成立“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等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并从结合工作实际继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普法宣传务求工作实效,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扩大消费维权网络覆盖面等三个方面对抓好具体工作落实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连传鹏 丘荣岩 王蓓蓓)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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