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依法依规进行生产

摘要 近期,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调味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提示约谈,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进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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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调味品生产企业进行风险提示约谈,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进行生产。

会议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标准更新带来的风险。去年12月21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正式实施,原使用酸水解植物蛋白调味液配制生产的酱油和原使用冰醋酸配制生产的食醋应按照复合调味料管理,相应产品不得命名为酱油或配制酱油、食醋或配制食醋。二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2019年12月21日以后生产的问题产品,督促企业主动召回,并及时掌握企业召回及处置情况;对原发证明细中有配制食醋或配制酱油的,要求企业停止生产,更改产品名称,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三是对料酒中塑化剂超标问题进行风险排查。通过企业自检以及送检等方式,对料酒中的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含量进行测定,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会上企业负责人就如何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做了分析报告,从进一步完善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方面入手,严把食品安全关、质量关,将保障食品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孙宁)

编辑:王蓓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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