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对近三年来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进行通报。2017年至2019年,全市共审理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52件,审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3件。
会议现场
近年来,全市一审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0%。依法审结了最高法院指令审理的四起法国罗地亚经营管理公司、日本第一稀元素化学工业株式会社诉淄博某化工领域支柱企业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美国霍尼韦尔公司诉淄博开发区某企业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有效保障了淄博市化工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立足于“双方共赢”和“良性竞争”,通过庭前专门法官调解、庭后承办法官跟进、判后释法答疑沟通等将调解贯彻于知识产权审判全过程。稳妥处理著作权、商标权侵权关联案件,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和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准确界定技术成果的范围和技术合同的效力,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优化创新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构建司法建议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案件审判过程发现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有针对性的建议,防止侵权与被侵权。立足“全透明”,积极落实审判公开各项要求,通过庭审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等旁听庭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所有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组织到山东理工大学、颜山泵业集团等场地现场开庭,做到公开审判一案,效果影响一片。扩大司法宣传,将每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延伸为4月知识产权月,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到义乌商品城、周村沙发家具城举办培训班,利用新媒体、自媒体以案说法等形式,适时宣传知产审判工作。借助每年陶博会的召开,向陶瓷行业发放相关调研报告和与陶瓷行业有关的知识产权审判典型案例,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宣传力度。
2017年12月,根据最高院及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要求,淄博中院原受理的涉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及垄断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交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同时指定沂源县法院作为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受理法院,受理本市辖区内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涉著作权、商标权等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淄博中院受理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上的涉著作权、商标权等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针对管辖制度变化,全市两级法院第一时间快速响应、第一时间制度跟进。强化对下指导制度。为保障审理工作有序衔接,确保案件审理质效,淄博中院全程跟进,指导沂源县法院组建了专门的审判团队,并定期组织业务骨干进行现场授课;随时保持个案沟通与指导,如遇法律适用难题,及时解惑答疑,建立常态化、全方位的知识产权对下指导体系。2019年沂源县法院审结各类一审知识产权案件651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全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强化专业审判制度。针对本市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由更为集中的新特点,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深度,在著作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等领域加大研究力度,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化水平。近年来,先后有多篇调研文章在《中国驰名商标》《知识产权审判前沿》等发表。
目前,沂源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配备法官3人;市法院知识产权庭配有法官11人、法官助理7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占50%以上。创新合议机制。实行大合议庭制度,对知识产权疑难案件、典型案件进行集体“听诊”、集体“把脉”,法官在内部交流与评议中增进认识。完善学习机制。建立典型案件学习长效机制,加强对上级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件所涉审理思路和方法的集中学习;推行员额法官轮流讲课制度,针对某类典型的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问题讲授办案经验。积极完善专家型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通过与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有效对接,选配不同行业的技术骨干担任人民陪审员,利用陪审员在特定领域的专业优势查明案件事实,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专业结构。
2020年,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市委“六大赋能行动”、高质量发展“十二大攻坚行动”和“十五大改革攻坚”,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为经济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王琦 何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