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淄博市“3·15”十项活动计划出炉

摘要 3月12日,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场监管局综合服务发展中心主任郑海波向社会发布今年3·15活动安排,具体内容如下:淄博市场监管局综合服务发展中心主任郑海波...

3月12日,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服务发展中心主任郑海波向社会发布今年3·15活动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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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服务发展中心主任郑海波

一是召开3·15新闻发布会。发布2019年度商品质量抽检、消费投诉举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数据信息等,同时向社会发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安排。

 二是制作“凝聚你我力量 共创美好生活”3.15公益宣传片。以年主题为主线,突出展现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紧急应对、企业勇于承担、志愿者迎难而上,在保供应、保价格、保质量、保安全、保服务、保秩序等方面的工作,体现淄博人民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凝聚就是力量的形象。

三是组织开展集中约谈活动。结合全市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行业协会、投诉重点企业的协调、约谈,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倡导经营者以疫情防控大局为重,以消费者健康安全为重,以社会稳定为重,妥善解决消费者合理诉求。

四是集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问题,成立相关执法行动小组,分别围绕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保健品、口罩防护品等消费领域进行专项检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是扎实推进农村消费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农村商超、农村大集、集贸(批发)市场、农村学校周边和城乡结合部经营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及案源线索,开展重点排查和整治,切实依法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

六是开展“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知识竞赛”活动。在“淄博品质消费微信公众号”“淄博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设置“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赛”窗口,通过微信圈的广泛传播,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消法》,提高维权意识。

七是与相关行业组织开展座谈会、专题讲座。发挥各行业组织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积极作用,加强合作,促进行业自律,更好地服务于消费者。

八是加强司法合作,探索创新维权机制。联合市司法局开展并建立消费纠纷调解机制,依托各区县司法局在村居、社区设置的网格员队伍,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消费纠纷既能得到妥善解决。

九是发布典型案例、消费预警。以“维权+网络+媒体”的方式,根据2019年度消费投诉受理情况,在头等网《品质消费》频道发布典型案例分析及本案例相关的消费警示;在淄博电视台《品质消费》栏目开办《案例评析》和《消费警示》专版。同时,开展“律师专家在线”直播,邀请淄博市相关律师及专家,定期开展网上律师讲座,线上线下相结合,为广大消费者答疑解惑,不断增强消费者的辨识能力和维权意识。

 十是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与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办专栏,通过访谈、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案例、投诉信息公示、播放老年人保健品消费讲座、组织开展网络消费维权法律知识培训等形式,发挥舆论引导宣传作用,提升社会关注度和参与度。

防控期间,全市各级消保委组织会在当地各大商超、药店通过LED显示屏进行广泛宣传;通过“网络+媒体”形式开展培训讲座、案例评析、消费预警等。(刘刚 李海荣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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