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还聚餐?严查!

摘要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绝大多数市民积极响应防疫要求,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然而仍有极少数人不以为然,聚餐聚会,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绝大多数市民积极响应防疫要求,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然而仍有极少数人不以为然,聚餐聚会,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2月14日,刘某组织魏某、李某、魏某某,在其经营的茶店里聚集。后被派出所民警制止,并进行了批评教育。2月19日18时许,刘某又组织魏某、李某、魏某某在店内聚餐,违反张店区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后刘某等4人被张店公安分局学区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刘某、魏某、李某、魏某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张店警方依法给予刘某、魏某、李某、魏某某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张店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疫情面前容不得一丝侥幸心理!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请广大群众尽量减少出行,避免人群聚集,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从自身作起,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编辑: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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