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干部荣誉退休制度规范执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委老干部局负责人对干部荣誉退休制度有关情况向社会发布。
会议现场
6月6日,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的通知》,在全国市级层面率先推出干部荣誉退休制度,在全国范围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今年省委老干部局明确提出,在全省推行干部荣誉退休制度,并鼓励各市先行先试。6月25—26日,省委老干部局政策协调处专程到淄博进行调研。江苏连云港、湖北武汉、云南玉溪、山西忻州、青岛、泰安、德州等30余个地市学习咨询淄博市荣退制度相关内容。截至目前,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中心医院、张店区、高青县等已为200余名新退休干部举办了荣退仪式。
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的主要内容共7条,分别是:进行专题谈话、举办荣退仪式、安排服务对接、引导发挥作用、组织健康体检、开展研习培训、加强纪律教育等内容,从思想政治、政策待遇、身体健康、心理疏导、廉政提醒等不同方面,落实对老干部的关怀激励。
干部退休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专人或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干部本人进行个别谈话,肯定贡献、了解思想,对过好组织生活、做合格党员提出明确要求。干部退休后,定期举办新退休干部研习培训班,引导他们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有针对性地培训退休干部兼职、从业、出国(境)等规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保护他们为党和人民事业再立新功的政治热情,引导他们参加全市“银领齐航”志愿服务工作,继续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
对于新退休干部来说,退休是人生的重要转折点,也是人生“第二个黄金期”。建立干部荣退制度,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关爱,也有利于增强退休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让他们更好地度过心理适应期,引导他们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以实际行动传递和释放正能量。(何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