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积极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安排,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全覆盖”和“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切实维护好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机构。淄川区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任组长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各镇办和有关部门共同合作;成立了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3个镇办和471个村居全部成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站,为镇办、村居统一制作了退役军人服务站牌,统一了职责职能,落实了站长及工作人员岗位,构建起了纵到底、横到边的三级网络管理服务模式。
二是落实人员,健全队伍。区里配齐配强局领导班子,将熟悉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人员划转至退役军人事务局,打造了一支懂业务、会管理,与退役军人心贴心,为退役军人和军烈属办实事、解难题、服好务的工作队伍。每个镇办退役军人服务站有一名分管领导、两名工作人员,每个村居有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确保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在基层有人管。
三是明确职责,加强培训。明确各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退役军人转业安置、就业扶持、抚恤优待、褒扬纪念、拥军优属等职责。5月6日—10日,举办了2期镇办、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培训班,印发了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工作人员通讯录,公布全区484名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镇(办)、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的通知》文件,明确了镇办、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标准,组织了集中考试,提高了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四是联合办公,强化服务。召开了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动员会,印发了《淄川区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实施办法》《关于成立淄川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的通知》。依托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展“一站式”服务,按照“一门受理、一次办结”工作要求,抽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公安、税务、人武等职能部门业务骨干,统一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集中办公,更好地服务于退役军人,确保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按时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