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确定将于今年6月1日开始实行10项“放管服”新政策,关于车牌的规定!使用原车号牌新增“2个便捷”:号牌号码可互换、保留原号延时限。
机动车号牌互换的条件
同一车主名下同机动车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机动车号牌,为更好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同一机动车一年内可变更一次机动车号码。
车辆号牌互换适用范围
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同一登记地;同一号牌种类;非营运机动车;对于已办理互换的,1年后方可申请再次互换或者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
保留原机动车号牌的时限
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以前想要办理车辆更换机动车号牌,同个车主名下的2辆车是不能互换号牌的,而且需要在办理车辆转移或者注销后,一年之内向车管所提出申请。在机动车所有人使用该机动车号牌时间超过一年以上,并且车辆状态正常,办理完新车注册、转移登记或迁出相关手续之后,才能再次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如果原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一年内没有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将被系统收回,不予保留。
在6月1日后,新政策的实施能有效简化机动车号牌的互换规则。原机动车号牌可以保留2年,给了我们足够的缓冲、准备时间,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直接申请更换号牌。
温馨提示:2019年6月1日前,启用原号时限已超过一年、但不足两年的,也适用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