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淄博市科技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按照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山东省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部署及《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新旧动能转换政策体系的意见》(淄发〔2019〕6号)等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按照省科技厅的部署要求,本次补助对象为2018年度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的中小微企业(不含期满3年重新认定企业),其中,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2017年度)从业人员应不超过500人、销售收入应不超过2亿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省级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市级再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补助资金应主要用于企业研究开发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