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团伙通过购买域名、虚设网络投资平台,向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的30余名被害人实施诈骗,仅仅一个月,诈骗金额就高达人民币330余万元。
2018年11月13日,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严国华、吴新宇等1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2019年1月25日,博山区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严国华等19人十一年零六个月至二年零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30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45万元换来“该画被强平”
2017年9月20日,家住淄博市博山区八陡镇的马女士来到公安局报警,称自己加入甘肃德馨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的网络理财平台进行投资理财,由于交易平台突然关闭,仅仅一个月被骗45万元。
原来,马女士一直热衷炒股,2017年8月底,她在网上浏览股票信息时,认识了一个名叫“可可”的人。“可可”推荐她去一个网站听炒股直播课,并给了她课堂链接和房间密码。她按照“可可”所说,进入了一个名为“股海联盟”的直播平台,里面有三个男讲师,主要讲解股票知识、分析股票行情。
9月3日左右,马女士又在该直播平台上见到了一位名叫“私募大佬”的男讲师,“私募大佬”在讲课中主要给她灌输“股市要大跌,股票已经不行了”的理念,并向她介绍了一个名为“甘肃德馨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的新交易平台,还在直播里给马女士展示他在那个平台里的获利情况。接下来几天,另一名讲师也在直播间上课时不断推荐这个新的交易平台,并表示自己获利颇丰,要求马女士她们去此平台上做交易,并推荐了一个开户顾问。
由于利益驱使,马女士加了开户顾问的QQ号,并将自己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信息告知他,让他帮忙注册甘肃德馨文化艺术品交易中心平台。据了解,该平台主要是通过买卖平台里的字画涨跌来获利,但是不管投资人是否获利,平台都要收取每幅字画交易的手续费。
马女士表示,一开始她还是比较谨慎的,前期只是做了小额投资,5天后,平台账户里就显示有了收益,这让马女士对这个平台深信不疑。9月14日,马女士投入45万余元购买了一幅“何镇强山韵”的字画。第二天晚上,她再次登录该交易平台时,该平台显示“该画被强平”。
9月18日,马女士再次打开平台准备操作时,就发现这个所谓的网络艺术品交易平台已经关闭,马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四步”诈骗井井有条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7年8月至9月,犯罪嫌疑人严国华、吴新宇等19人组成了一个诈骗集团。该集团层级分明,分工明确,由严国华、吴新宇任经理,涂方海、郭志强、黄俊杰任业务组长,林博蕊负责财务,集团设四个业务组,郑加亮等人任业务员。
该集团分四步实施诈骗。第一步,业务员以炒股大师助理身份注册微信号,被害人添加后,又以推荐优质股票为名引诱被害人进入集团开设的“股海联盟”直播间听课。
第二步,直播间内股票大师向被害人推荐股票,获得被害人信任后,鼓吹股票行市崩溃,向被害人推荐该集团虚设的甘肃德馨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投资。
第三步,被害人进入甘肃德馨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添加由严国华、吴新宇扮演的平台开户顾问QQ号,完成在甘肃德馨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注册,继而向该平台注入资金。
第四步,该集团通过后台操作,将被害人投资强制平仓,继而关闭平台,骗取被害人财物。
急于“致富”、防范意识差酿成后患
“该案由于是跨省集团网络犯罪案件,涉案人数较多且人员范围广,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各被告人分工明确,协作、配合、作案手段复杂,诈骗套路较深,迷惑性强,群众识别难度大,社会危害性极大。”承办检察官郭颖介绍说,鉴于此,博山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要求公安办案人员对案件中各类电子数据证据及时固定提取,尤其要求电子数据证据能与其他物证、证人证言、嫌疑人供述等多类证据相吻合、相印证;并且在案件审查中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就本案事实、法律适用和定性等问题进行研讨,及时引导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和完善证据,最大限度地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郭颖检察官表示,该案犯罪嫌疑人正是利用人们急于“致富”、防范意识较低的心理,通过使用虚假身份、虚设网络投资平台方式欺骗被害人,仅一个月,诈骗金额高达330余万元,被害人30余人。
检察官在此提醒:在网络理财平台进行理财时,在面对巨大诱惑的时候,不要轻信所谓的“内幕消息”。对所谓的网络交易平台的真伪进行查证,通过专业人士分析、介绍,确定是否是真的理财平台,不能轻信对方发来的网站、App等;在没办理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手续前,不要轻易委托任何个人、机构进行投资,不要轻信所谓的“指导老师”,更不能随便透露自己的账号、密码等,应当充分认识网络投资客观上所具有的风险性,谨慎作出投资理财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