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积金调整方案公布 最新提取、贷款政策看这里

摘要 29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会上对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完善了工资收入的确认标准,拟调整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

29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会上对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调整,其中,完善了工资收入的确认标准,拟调整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对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

640a6d4fded1181cd0ab1f8f7c26b7db.jpg

记者获悉,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所调整的部分主要为以下方面,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调整机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待淄博有关部门公布市场租金标准以及商品房市场租金水平后,调整确定租房提取的租金价格。以家庭为单位,租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以内,作为确定职工租房的提取额度。淄博市引进或培养的高层次人才(淄博精英卡持有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淄博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房面积按照现行标准90㎡的2倍,以家庭为单位,作为高层次人才租房的提取额度。

完善信用报告中逾期次数认定标准,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配偶、保证人等信用报告中显示逾期性质认定均适用以下标准。拟调整政策有:信用报告中显示贷款或信用卡出现严重不良记录(按照贷款资产“五级分类法”确定的风险等级为次级、可疑、损失)或出现呆账、禁入等严重不良标记的,不得准予申请贷款。对于信用卡状态标记为“冻结”、“止付”等疑似不正常状态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查核实后,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准予贷款。连续逾期三期以上或累计逾期六期以上的(拖欠年费的除外),不得准予申请贷款。连续逾期三期以内(含三期),累计逾期六期以内(含六期),且申请贷款前所有逾期金额已还清的,准予申请贷款。因拖欠年费造成逾期且逾期金额已还清的,准予申请贷款。住房公积全贷款逾期、商业贷款逾期次数合并计算。

完善工资收入的确认标准,拟调整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对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

编辑:1019785092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头等网立场。

如有版权异议,请点击查看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