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东营通报5起典型问题

摘要 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高唐县清平镇副镇长王刚在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7月,王刚分管扶贫工作期间,清平镇政府为达到高唐县扶贫办关于扶贫大棚建设进度的要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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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高唐县清平镇副镇长王刚在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工作失职问题。2017年7月,王刚分管扶贫工作期间,清平镇政府为达到高唐县扶贫办关于扶贫大棚建设进度的要求,在地面附着物赔偿问题未与村民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仓促开工建设,致使在大棚占地赔偿问题上与村民产生纠纷,村民长期拖延承包费,影响扶贫大棚收益;2018年3月,清平镇扶贫大棚出现损毁、地锚脱落等问题,清平镇政府未及时督促建棚施工方维修,致使扶贫大棚闲置,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清平镇扶贫厂房项目未办理土地审批手续即违法占地建设。作为上述扶贫项目建设运作直接负责人员,王刚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高唐县纪委给予王刚党内警告处分。    

东昌府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永涛等人在扶贫项目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6月,李永涛任梁水镇镇党委挂职副书记分管扶贫工作期间,在具体负责北赵村、邢屯村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中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未督促解决;10月,上述两村扶贫项目完工后,负责初步验收的时任梁水镇镇民政所所长王凯(主持扶贫站工作)未实际考察便在空白验收表上签署同意意见,后李永涛采取伪造签名、编造验收手续等方式报请通过了上级部门验收并将项目交付使用。2017年,上述扶贫项目发生坍塌、保温效果不达标等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李永涛、王凯均负有责任。东昌府区纪委给予李永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凯党内警告处分。   

莘县古城镇民政所原所长白正格未经审核上报低保信息问题。2016年11月,白正格任职期间,未依职责对当月新增的82户低保申请户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亦未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直接安排民政所工作人员将上述低保申请材料上报至莘县民政局。经核实,该82份低保申请材料均存在部分审核意见填写不完整的问题,无法确认是否符合条件。此外,白正格还存在滞留慈善捐款、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等违纪问题。古城镇党委、政府给予白正格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冠县清水镇后小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殷汝奎截留低保金问题。2007年第四季度至2014年第四季度,殷汝奎任职期间,该村截留低保、五保、救灾救济等补助共计8.8万元,其中用于发放村内已离职老干部及老弱病残人员福利8.7万元,其余828.8元留作用于低保户的手续费等其他开支。对此,殷汝奎负有直接责任。冠县纪委给予殷汝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东营区黄河路街道万泉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志国接受监察调查

据东营区监委消息:东营区黄河路街道万泉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志国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东营区监委监察调查。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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