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过年莫被“坑” 淄博市消保委发布春节消费提示

摘要 春节将至,年货购置、餐饮消费、旅游出行等迎来了消费高峰,各商家纷纷推出促销活动。然而,消费旺季也会带来相对多的消费纠纷和投诉。为此,淄博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谨防消费陷阱,过一...

春节将至,年货购置、餐饮消费、旅游出行等迎来了消费高峰,各商家纷纷推出促销活动。然而,消费旺季也会带来相对多的消费纠纷和投诉。为此,淄博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谨防消费陷阱,过一个有品质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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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购物勿冲动

春节期间是走亲访友的高峰,同样也是消费旺季。市民购物时应选择自己真正需要的商品,做到理性消费。尤其是面对打折、返券、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时,不要因为商家的宣传、游说而一时冲动购买自己并不需要或质次价高的商品,避免盲目消费、冲动消费、从众消费。

消费者应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的超市、商店等商品,切勿在无证摊点购买商品。同时,要提防价格欺诈,有少数商家会虚构原价假打折,消费者可以多去几家商场比较价格后再购买,货比三家,有效避免价格欺诈,防止因贪图便宜而掉入不良商家的陷阱。

外出就餐要注意

市民在外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干净整洁的餐厅,在菜品选择上应多选热菜,少点凉菜;外出点餐要做到按需点餐,文明用餐,打包食品应冷藏妥善保管,不宜时间过长,彻底加热后方可二次食用;不购买“三无”食品和山寨假冒伪劣食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和容易腐烂变质的食品。

预订年夜饭时,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自己熟悉的酒店。不要被花哨的菜名迷惑,尽量弄清每道菜的名称、内容、规格和价格,同时弄清具体的收费项目,如是否可自带酒水,有无最低消费、开瓶费、包间费等。

出门旅行要留神

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和旅游线路时,要综合考虑旅行社的信誉、服务水平、规范管理等因素。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约定旅游行程、游览景点、交通工具、住宿标准、餐饮标准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异议,应与旅行社协商确定后再签字。同时要特别警惕一些旅行社推出的低于成本价的旅游项目,谨防旅行社擅自增加自费项目、缩减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强迫购物等。外出乘车,尽量不要乘坐没有营运资质的“黑车”。

挑选家政要谨慎

春节期间,家政服务的需求量大量增加。消费者雇佣家政一般都是口头约定,所以有时会在服务收费、质量标准、时间等方面发生争议,特别是在出现财产损失、违约等情况时更容易产生纠纷。在选择家政服务时,应选择有经营许可、口碑好的家政服务公司,并签订有服务细则、收费项目标准、违约等条款的书面合同,不要轻信口头承诺,防止个别家政公司和服务人员“钻空子” ,接受完服务后,消费者应当场检查清扫结果,避免事后纠纷。

预付卡消费要谨慎

春节期间,许多商家会通过预付式消费(购物卡、储值卡等)吸引消费者,内容涉及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健身、儿童教育娱乐、共享产品和服务等。由于目前法律对预付卡行为没有明确的准入门槛,经营者发放预付卡的随意性较大,导致发卡者良莠不齐,诚信意识不一,特别是发卡人“跑路”后消费者维权难以保障,所以预付卡消费存在一定的风险。

消费者应量力而为,根据自己的需要谨慎采用预付式方式进行消费,尽量不办预付卡、储值卡。在签订预付款消费协议时,消费者应认真查看经营者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证照是否齐全,在办理预付卡时注意充值金额不宜过大,对相关服务内容最好进行书面确认,

此外,淄博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消费过程中要养成索要并保存发票的良好习惯,当与商家发生消费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请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在欢乐、安全的环境中度过一个有品质的春节。(赵旭瑶 马小茜 李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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