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区消保委、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春节消费警惕过度包装

摘要 近日,家住周村的李先生在某农贸市场购买了一盒刀鱼,总重量10斤,回家后李先生发现仅包装盒就有3斤重,而且里面还含有水泥。于是,李先生向周村区消保委投诉。经工作人员调查,李先生是在按照刀鱼实际重量7斤价格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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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住周村的李先生在某农贸市场购买了一盒刀鱼,总重量10斤,回家后李先生发现仅包装盒就有3斤重,而且里面还含有水泥。于是,李先生向周村区消保委投诉。

经工作人员调查,李先生是在按照刀鱼实际重量7斤价格付款购买后,再购买包装盒完成交易,即消费者可不购买包装盒仅使用经营者提供的塑料袋即可完成交易,因此本案不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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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上售卖渔产品均提供多种包装方式,以迎合消费者需求。瓜子、炒货类商品,消费者购买的是瓜子的实际重量,经营者应当对瓜子称重后放入包装物内,不应随包装物与瓜子一块称重,商品与包装物的价值不同,一般比包装物价值高(以重量衡量)。螃蟹、刀鱼类商品,应当考虑商品售卖实际情况,称重时应告知包装固定物品的重量,区分商品本身与随带包装固定装置的价格。

春节将至,走亲访友,随带礼品相送是人之常情,物品包装关系“面子”“里子”,在此,周村区消保委、周村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应当谨慎,尤其对于预包装商品,应当审验商品真实信息。同时督促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诚信经营,如实提供商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连传鹏)

编辑:101978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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