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简称“条例” ),待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记者注意到,条例新增相关规定,明确 “不得有谩骂、殴打驾驶人或者抢夺方向盘等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若违规将被追责。同时鼓励乘客参与保障公交车行车安全。
新规定1:
禁止谩骂、殴打驾驶人和抢夺方向盘行为
抢司机方向盘现象不时出现,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社会各界呼吁要加强管理。记者了解到,条例顺应民众呼求,新增相关规定,分别对乘客和公交车驾驶人作出管理规定,新增了多条规定。
其中,针对乘客妨碍公交车行车安全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规定公交车行驶过程中,“不得有谩骂、殴打驾驶人或者抢夺方向盘等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若在公共汽车行驶过程中妨碍行车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同时明确了公交车驾驶人对妨碍行车安全的突发状况的处置要求。公共汽车驾驶人遇乘客有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时,不得与乘客发生正面冲突,应当及时将车停至安全位置,报警等候处理。
发生抢司机方向盘等现象时,乘客们都不能当旁观者。条例鼓励乘客参与保障公交车行车安全,明确规定,“乘客有权对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
新规定 2:
花钱找人消分?最高罚2000元
一个驾驶证一年只有12分。对于不违规的车主来说,12分绰绰有余。对于经常不把法规放在心上,甚至觉得反正扣分了可以找“黄牛”帮忙代扣或者消分的人来说,今后这个方法行不通了。
条例对买卖分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明确将禁止的行为限定在支付报酬或者以营利为目的的替代记分行为。以支付报酬等形式让他人替代记分的,处以500元以上2千元以下罚款;以营利为目的替代他人记分的,处以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以营利为目的介绍替代记分的,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条例还完善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管理规定。针对公众普遍反映12分记分空间过窄的问题,条例对驾驶证记分管理作出创新性规定,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机动车驾驶证记分管理工作中,可以通过网络在线学习考试等方式,推行前置式、预警式教育学习,创新驾驶证记分管理模式。”
新规定3:
向无证司机派单,网约车平台公司将被处罚
网约车的安全问题不容忽视。记者注意到,条例中增加相关规定,加强对互联网租赁车辆的管理。
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条例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的驾驶人,或者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车辆派单,同时提高行业监管效能,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的信息登记作出明确规定并分别设置法律责任,实行刚性管理。
如果违反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驾驶人或者车辆派单的,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网约车平台公司未将相关信息接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的,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未将相关信息接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有变化:
删除“登记限制”,市政府可对车辆采取限制通行等措施
此前,该条例在征求公众意见时就引发各界关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网友担心,南京会不会“一夜限牌”。当时的征求意见稿提到,市政府根据城市发展规模、道路交通流量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具体状况,可以对车辆采取总量控制、限制通行、登记限制等措施。
记者注意到,此次通过的条例明确提到,“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规模、道路交通流量和环境承载能力的实际情况,可以对车辆采取总量控制、限制通行等措施。”值得一提的是,删除了“登记限制”这四个字。
而此前正是“登记限制”等措施,引发了网友担心,“南京会不会像此前杭州那样突然限牌?”记者了解到,《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条例》对限牌有明确规定:限牌与否必须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即便审议通过限牌,也必须提前30天向社会公告。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摩托车的管理,控制市区摩托车的拥有量。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