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是联合国确立的“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也被称作“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如果您本人或者周围的亲人、朋友遭受到家庭暴力而无法回家的时候,你们是否知道有这样一个地方可以暂时的遮风避雨,为你提供生活照料,帮助你度过生活上的临时困难?是否知道当遭受家庭暴力而有家不能回的时候,有这样一群人为你24小时守候,而不会让你在最无助的时候流落街头?除了村(居)委会、妇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的帮助,淄博市有这样一个机构,可以专门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临时庇护和生活照料——淄博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
2016年3月1日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次把反对家庭暴力以法律的形式提出来,更进一步说明了政府对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视。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概念: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淄博市救助管理站是淄博市民政局直属科级事业单位,与淄博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淄博市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中心和淄博市受灾人员临时避险中心同属一个机构,挂四块牌子。市救助管理站实行24小时工作制,主要负责为市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提供饮食、住宿、返乡、心理咨询、教育矫治等服务,为遭遇家庭暴力妇女提供庇护场所及服务,为受灾人员提供临时避险服务。
近年来,在淄博市民政局的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以保障遭受家庭暴力妇女合法权益为目标,打造遭受家暴妇女的温馨家园。先后被评为“淄博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淄博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市级示范单位”。根据救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得知,中心自成立以来,年均庇护遭受家庭暴力妇女及儿童12人次左右,平均服务时间3.5天/人,接受庇护的服务对象年龄跨度从1岁到81岁。
淄博市集中力量,高度重视,打造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维权专业团队。为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做好,专门设立了妇女维权小组,深入分析受助遭受家庭暴力妇女的特点,加强相关方面的知识和法律培训,对来站寻求救助的妇女儿童提供人性化、亲情化的服务,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维权小组的建立,大大的提高了对遭受家庭暴力妇女提供庇护和救助保护服务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对更好的解决妇女维权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提供了有力保障。
同时加大投入,完善功能,引入心理辅导、法律援助和社会工作机制。我中心与市内资深心理咨询研究中心长期合作,聘请心理咨询师为遭受家暴妇女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并为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咨询知识讲座。与律师事务所合作,为到中心接受受助的部分有需要的遭受家暴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支持。同时,中心设立了社会工作者办公室,聘请有经验的社工师和志愿者,运用社会工作的个案工作方法和小组工作方法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回归家庭。
此外,完善各类配套设施设备。围绕服务对象生活、学习、娱乐、医疗等需要,中心投入资金60余万元,配套完善各类救助设施设备几十项。救助服务大厅升级了安检门、增加了手持式安检仪器,严格把控服务对象入站安全;铺设了塑胶地面、安装了一批健身器材;采购了一批图书,尤其是增加了心理疏导方面的书籍,丰富了图书室的藏书,更有利于提升对遭受家庭暴力妇女的服务;对遭受家庭暴力妇女庇护室进行了升级改造,居住条件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