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受贿158万 退休难享天伦之乐

摘要 史怀民,原任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10月26日,本该退休享受天伦之乐的他却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史怀民当庭认罪服判,表示不上诉。“2010年至20...

史怀民,原任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10月26日,本该退休享受天伦之乐的他却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史怀民当庭认罪服判,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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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至2015年,被告人史怀民在担任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期间,利用负责项目日常管理、资金拨付等工作的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和个人在项目取得、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金条、手表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8.8万余元,现已全部积极退赃。”

庭审中,国家公诉人、阿荣旗检察院检察长赵国章声音平缓,却有种直刺人心的力量。

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是一个有着百年煤炭开采历史的工业老区。由于历史的原因,居民长期居住在连片棚户区,当地人自嘲“挑水累倒汉,生火愁煞婆”。2010年,扎赉诺尔区启动了棚户区改造项目。正当其时,史怀民作为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参与了这项民心工程。史怀民的辩护人在庭审时专门提到,史怀民政绩显著,一手筹备了扎区新区的建设,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为改善棚户区居民的条件办了不少实事,希望法庭能在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然而,记者注意到,史怀民的“为民”与受贿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201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开始运作,委托相关公司负责棚户区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提上了议事日程。史怀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推荐了某招标集团内蒙古分公司。这时,史怀民受贿还是谨慎的,直到2011年5月第二次评标会上,他才拿到了该公司以“评审费”名义送来的5000元人民币。

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尤其是项目纷纷上马的2011年,相关单位或是为了尽早拿到工程款,或是为了在招投标上得到照顾,纷纷找到了史怀民。办公室、施工工地甚至是路边、车上,史怀民似乎习惯了被各色人等从几千到40万元人民币、手表、金条等等“意思意思”所包围。

2018年4月,已经退休的史怀民感到了疾风渐近。为了抹除可能被查的痕迹,他将某造价咨询公司为感谢他提供帮助送去的2万元人民币退还给了该项目负责人,可他还是晚了。不久后,他即被呼伦贝尔市监察委员会采取了留置措施。

编辑:何海丽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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