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新一期抽检报告,近期,临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20类食品13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3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8批次。
临淄区金山镇茗凡熟食店自制的炸鸡叉骨,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59mg/kg,标准规定为≤30mg/kg。
淄博顺明商贸有限公司遄台分公司购进销售的芹菜,克百威检出值为0.13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
临淄区闻韶建秀综合商店购进销售的绵白糖,标签检出:该样品未按照GB 7718-2011中4.1.2.1的要求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该样品未按照GB 7718-2011中4.1.10的要求正确标示产品标准(标准不适用);该样品未按照GB 7718-2011中4.1.11.4的要求正确的标示质量等级; 该样品营养成分表中能量的“营养素参考值%”未按照GB 28050-2011中3.4的要求标示(数值计算错误);该样品营养成分表中碳水化合物未按照GB 28050-2011中6.2的要求标示(修约间隔错误)。不符合GB 7718-2011和GB 28050-2011的规定。
临淄区金岭磊田商店购进销售的调味面制食品(豆瓣干),山梨酸检出值为0.035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脱氢乙酸检出值为0.11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临淄区齐都镇大篷车炸货店自制的炸里脊,胭脂红检出值为0.0006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临淄区齐都镇明坤大蒸包店自制的韭菜素馅蒸包,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159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临淄区齐都镇明坤大蒸包店自制的白菜肉馅蒸包,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980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临淄区皇城镇志亮酒水经营部购进销售的大曲,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检出值为1.21g/L,标准规定为≥1.50g/L。